一是坚持定额“取水”。全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中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对全区范围内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公共供水管网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用水户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并严格按照用水定额下达用水计划。二是坚持循环“用水”。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中水取用水水鹤和中水蓄水池,用于道路喷洒及绿化,提升高速服务区、工业企业、农村再生水利用率。三是坚持倡导“节水”。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稳步推进水价改革,严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生活节水器具推广,从日常点滴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