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咨询:1、土地复垦方案2、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5、水土保持监测报告6、水土保持验收报告7、水资源论证8、节能评估报告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二)建设施工阶段
1.公路建设管理期要依法合规选择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咨
询、监测、监理单位,切实做好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化、制
度化、程序化。
2.沿河临河设置的施工临时场站设施不得随意侵占河道,确需侵
占河道的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
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
得开工建设。
3.临时场站区域内建筑材料、土砂石料、建筑垃圾等必须分类集
中管理。建筑材料、土砂石料按照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标准化要求,
实行进棚入仓集中管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分类处理。
4.临时场站周边区域禁止向河流或沟道倾倒废水、废弃混凝土、
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以及其它固体废弃物。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
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堆放于河流、沟渠、池塘等水
650体附近,必要时设围栏、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5.临时场站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排水畅通,在场地四周设
置导流沟,收集施工废水。混凝土拌合站必须布设三级沉淀池,
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料倒在沉淀池内或池边,污水排入沉淀池内,
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再利用,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废弃混凝土和罐
车冲洗废水;梁场、钢筋加工场、驻地等其它场地须布设-级沉淀
池,提倡梁场养生用水循环再利用。
6.邻近河道区段施工时,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
施工扰动范围,落实方案制定的各项措施,不得随意扩大扰动范
围、侵占河道区域。不得乱围乱堵、乱堆乱放、乱采乱挖,避免
侵占河道水域岸线,造成地表植被破坏、河道阻塞、河水浑浊,
影响河流水质和河道正常泄流行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