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511-1条规定:
“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整体或部分因其外观,特别是其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或材料等特征具有显著性,从而可获得保护。这些特征可以是产品本身,也可以是其装饰部分。”
“任何工业或手工制品都应当被认定为产品,特别是被设计成组装为复杂产品、包装、装潢、图形符号和排版字体的部分,但不包括计算机程序。”
外观设计仅 限于保护产品的外观,因此不包括在正常使用时不可见的部分,例如产品内部的零部件。对于游离于具体产品之外的设计,则只能作为美术作品得到著作权的保护。
申请文件
1.展示外观设计的产品绘图或图片;
2.专利的名称以及专利详细说明书;
3. 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申请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设计人姓名等资料;
5. 委任书(如委托代理人)。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在INPI网站上直接填写、提交电子申请,也可以提交纸质申请表。
2.受理:INPI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几天内,会向申请人提供一份申请表副本。该副本会注明申请人向INPI提交申请的日期和编号。同时,INPI会给申请人开具申请费付款证明。
3.审查:INPI审查申请的形式,如是否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是否已缴纳申请费等,并审查设计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如申请不符合规定,INPI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审查意见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正。
4.公开:外观设计申请被公开后,INPI将向申请人颁发公开意见书,该意见书可以作为推定权利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如果不存在修正或延期公开的情况,申请人在申请后zui短约3-4个月内可以收到公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