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外观设计制度采用巴黎公约和 PCT体系。因此,在南非获得外观专利授权后,就可以在其国内有效地保护外观设计。申请人也可以通过 PCT途径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出国际申请,并指定南非为其优先权国家。 南非的外观设计制度采用欧盟《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有关费用问题的议定书》。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 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交一份申请文件,包括:
1.产品图片或照片,以及简要说明;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如果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授权,需要提供转让协议。申请人还可以提交委托书、声明书以及要求优先权的声明书等文件。
如果申请人委托国内的代理人,则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代理权限以及代理费等事项。如果没有委托国内的代理人,则需要在申请表上填写委托国内代理人的信息,并填写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二、 形式审查
在形式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可以提出如下几个要求:
1、审查员需要根据《外观设计国际分类》(IPE)表中的分类,对提交的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分类;
2、审查员需要审查该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不符合专利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如是否与在先取得的申请存在冲突、是否与现有设计存在冲突等;
3、审查员需要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包括:
①请求书;
②说明书;
③附图;
④说明书摘要。
申请人可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时同时提交上述文件,也可以在提交后要求进行补正。如果申请人认为存在不符合专利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可以在收到《外观设计补正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通过提交声明或答复规定的补正通知书的方式提出补正要求,要求审查员在指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人也可以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声明,要求延迟答复。
三、 公开声明
申请人在南非申请外观专利时,必须在申请的公开阶段声明其设计是现有设计。申请人可以通过将已注册的商标或外观设计的相似度进行比较,以声明其设计与现有设计相同或相似,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审查。如果外观专利与现有设计相比具有更高的相似度,则审查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现有设计来解释其设计与现有设计的相似之处。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提供现有设计,以证明其设计与现有设计相比具有更高的相似度。
此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提交额外的公开声明来确保其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如果外观专利被认为是新颖的,审查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的公开声明来支持其新颖性。如果没有公开声明,审查员将不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四、 优先权要求
申请人可以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向 WIPO递交国际申请时要求优先权。根据《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有关费用问题的议定书》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进入国家阶段前要求优先权。如果申请人的要求符合海牙协定和本协议的规定,则可以直接向南非专利和商标局(NIPT)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要求在南非就相同主题的专利提出优先权,也可以要求就本主题的外观设计提出优先权。
此外,申请人还可以向 WIPO提出在南非国内提出国际申请时要求优先权。具体而言, WIPO要求申请人在提交国际申请时指定南非为其优先权国家;在递交国际申请时,申请人还必须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表明其已向南非专利和商标局(NIPT)提出了在南非国内提出申请的请求。如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国际申请,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五、 授权
南非外观设计自授予之日起生效。如果没有在一年内提出专利申请,则该外观设计将被视为自动失效。
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书面答复。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则视为撤回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一年内没有向南非知识产权局提出过异议,该外观设计将自动获得保护,且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答复后的1个月内未就答复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回应,则该外观设计将会被视为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