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武汉律所 合伙人可过渡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没有司法局的处罚和投诉
注册时间满三年
场地到期可以迁走
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可过渡
没有授信律师和行政
所以比较简单
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与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大的区别在于全体合伙人不再无条件地对合伙的所有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
(3) 国资律师事务所
国资律师事务所,原来多称国办律师事务所,在实践中,其人员编制属于家事业编制。成立时由国家核拨经费、选调人员,包括一次性投入开办资产、核定编制,或者核定编制并核拨经费等形式。对于经费的管理目前主要有全管理、差额补助、自收自支三种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