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澳大利亚普惠制产地证(FORM A)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Agreement,简称FTA)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正式签署。
2015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即达29.2%,主要有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船舶等;澳方将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一、中澳FTA原产地证详细办理流程如下:
1. 企业备案
• 企业登录原产地证申报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
• 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或贸促会提交备案申请,等待审核。
2. 产品备案
• 备案通过后,在系统中添加出口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HS 编码、原材料构成等。
3. 申请证书
• 货物出口时,根据实际出货情况在系统中填写中澳 FTA 原产地证申请表格,准确填写货物信息、运输信息、发票号码等。
4. 提交审核
• 提交申请后,检验检疫机构或贸促会将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5. 领证
•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选择自行前往签证机构领取证书,或由签证机构邮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