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调解中心需要什么条件
什么是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是属于社区性质的政府机构。由司法局直接领导。主要功能是为分担直属司法机构民商事纠纷案件,包含但不限于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对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提供一定的法律咨询,通过调解的方式达成双方可接受的协议。
我们现在能协助成立调解中心
司法局审批,民政局下证
经营范围如下:金融纠纷、其它民商事纠纷调解;接受司法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等委派、委托,调解金融和其他适宜调解的民商事纠纷;承接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购买调解和相关服务。
可协助后续服务:
(1) 协调法院资源,将调解中心纳入到法院特邀调解组织,认证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2) 协调法院授权调解中心开通具有法院外显的闪信功能
(3) 协调可以将法院线路外迁至我司调解职场。
调解中心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他们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
调解中心成立的目标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恪守法律职业道德。他们为各类社会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鼓励人们正确使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并帮助个人和企业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