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适用场景
1、发布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的网络服务;
2、出版含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数据库服务;
3、提供在线阅读、下载、浏览等服务,且涉及出版物的;
4、利用互联网提供的远程教育、培训等服务中,涉及出版物的。
申请条件
1、经营面积不少于200㎡,会现场核查;
2、境内已备案的域名、服务器和网站;
3、提供工商最新调档的章程;
4、注册资本来源详情介绍;
5、至少有8名新闻编辑人员,中级以上不少于3人,出版专业不少于4人;
6、可行性分析报告:包含资金使用、产品规划、技术条件、机构设置、人员/设备配备、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版权保护措施等
申请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单位的概况。
3、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4、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 (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证照和关于网络出版服务的详细说明、经营计划、技术方案等。
提交申请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zongju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zongju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