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产品发行后多久披露信息
对于向协会的信息披露: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单只基金规模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的,应当报送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月度报告需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以内报送;季度报告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以内报送;年度报告应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4 个月以内报送,每年 4 月 30 日前发布上一年度报告。单只基金规模不足 5000 万的产品只需报送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节点与规模 5000 万以上的基金相同。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按要求报送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一般在当年 9 月底之前报送,年度报告在次年 6 月底之前报送。此外,中基协鼓励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季度报告,但季度报告不做强制要求。 - 对于向投资者的信息披露: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的财务情况、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者账户信息、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
山东私募基金产品发行如何进行市场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