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经营年限:必须已经取得国内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且持续有效经营满两年以上
2、无违规记录:在经营期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且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需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资金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 150 万元人民币,以证明企业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来运营出境旅游业务
2、金:需增存金 120 万元,使得总额达到 140 万元,这笔资金是为了保障旅游者权益,用于处理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赔偿
三、人员要求
1、导游人员:至少有 3 名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且他们需具备丰富的旅游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导游技能,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导游服务
2、其他人员:还需配备一名的计调人员,负责旅游行程的规划和调度;以及一名具备会计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旅行社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同时,旅行社的法人代表需具有旅行社工作经历
四、经营场所和设施要求
1、经营场所: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该场所需符合旅行社的经营需要,并必须为商用地址,租赁期限应不少于一年,还需提供房本复印件、租赁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2、营业设施:具备必要的营业设施,如 2 部以上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能够连接旅游局局域网的电脑等信息化设备,此外,还需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