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环评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评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2.环评验收的范围?(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3.环评验收时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验收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分期验收。生态环境部门应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4.验收主体?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验收前的准备
1、查阅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①建设项目名称;②建设地点;③环评文件类型(污染影响类、生态影响类);④环评审批文号、⑤基本建设内容;⑥建设性质;⑦生产规模;⑧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
环境保护要求包括:①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②生态保护措施要求;③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④环境管理要求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记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措施章节中要求实施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总则章节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管理章节中“三”验收内容。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记载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实施的各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标准段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报告记载新提出或更新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评批复或生态环境部门的复函等文件,记载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
核实排污许可证证载内容一是项目建成状况是否与证载内容一致,包括主要生产工艺、产品及产量、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及规模等;二是污染物治理设施建成情况是否与证载内容一致,包括污染治理技术、排污口数量、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等;三是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是否与证载许可要求一致,包括许可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名称、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排放总量等。
2.收集建设项目建设资料查阅规划文件、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原辅材料、公用工程、环境监理等资料,记载与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相对应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
依托其他污染治理设施(如集中处理...)处理的,应提供相关的合同或处置协议,对于委托非集中处理的,应有相关的权责说明,如超标排放的情况下,谁负责,处罚谁。
3.整理验收支撑文件收集固体废物处置合同、污水接管证明、排污许可证、相关协议等验收支撑文件。4.公开竣工、调试时间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和调试时间。①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需公开竣工日期;②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需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