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企业资质准备
依法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相关内容。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如设计、焊接、检验人员),需持对应资质证书(如工程师证、焊工证)。
拥有固定生产场地、设备(如焊接、热处理设备)及无损检测设备,并建立专门生产厂房。
2、申请材料提交
向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生产设备清单及检定证书、产品检验报告;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复印件。
3、现场审核与评审
审核团队评估生产设备、设施、质量管理体系、技术人员资质及安全管理制度。
首次申请或增项企业需进行产品试制,并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
4、人员培训与考核
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培训,确保人员通过考核。
5、发证与复审
审核通过后核发《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3-5年,需提前复审续期。
二、申请条件
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含压力容器制造范围。
人员要求:技术人员需持对应资质证书,焊工需取得当地焊工证。
设备与设施:满足生产需求的设备及无损检测设备,具备专门生产厂房。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实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9001认证)。
安全与环保: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环境保护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