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办理条件
1、合法经营主体资格
已取得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且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相关项目(如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
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
场所要求:经营场所须远离污染源(如垃圾场、化工厂等),面积与经营规模匹配,环境整洁。
设施配备:需配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以及消毒、更衣、盥洗、通风等设备。
布局要求:食品加工、储存、销售区域需合理分隔,避免交叉污染。
3、人员资质要求
健康证明:经营者及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需在指定医院体检取得)。
安全管理人员:需指定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证明。
二、申请材料清单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官网下载或窗口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及培训证明;
5、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及周边环境图;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7、特殊项目附加材料(如散装熟食合作协议、自动售货设备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一地一证原则:一个经营场所仅需办理一张许可证,严禁无证经营。
许可范围:需明确经营项目(如预包装食品、热食制售等),后续变更需重新申请。
法律责任: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食品,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