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全国性企业变更名称都需要什么条件?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以成立全国性企业是怎么变更新名称的,为了规范企业名称使用,國家制定了相关法律要求。自23年10月起实施了新修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其中第十九、二十条详细表明全国性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条件。这类企业名称需要提交至國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进行核准,也称之为國家局公司核名。下面说明新规后,國家局全国性企业变更名称的要求及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希望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不懂,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需要*局核名内资企业名称条件: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以上的企业。
2、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的五类。
3、*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4、*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5、*局核名核准内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有限公司股东1到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2到200人)
申请*局核名的材料:
1、需要提供拟定的公司名称;
2、注册地址(哪个省、哪个市);
3、股东结构,需要提供股东信息;
4、注册资金(至少5000万);
5、无行政区域无行业特点的公司,注册资金1亿以上经营范围需要跨五个*民经济行业以上。
*商*局核名准则举例说明:
其一,办理无区域公司名称则是(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其二,办理无区域无行业公司名称则是(某某有限公司)
其三,办理无区域集团公司则是(某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其四,办理无区域无行业集团公司则是(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其五,办理带**字眼的公司则是(某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