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后续管理规范
(一)变更与延续流程
变更办理(30 日内申请)
当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时,需提交《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变更后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如法人变更需新法人身份证明),原发证机关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 注意:变更仓库地址需重新提交新仓库的产权证明、布局图等材料,且需重新实地核查。
延续办理(到期前 90 日申请)
提交延续申请表、原许可证复印件、近 2 年经营情况报告(含采购验收记录、培训记录)、仓库设施维护证明等。审核部门会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记录,符合条件的换发新证,有效期仍为 5 年。
(二)日常监管要求
台账与记录管理
需建立采购台账(含供货单位资质、产品登记证号)、销售台账(含购买人身份信息、物流单号),所有记录需保存至产品质量保证期后 2 年,电子台账需具备导出与查询功能。
年度合规义务
安全管理人员每年需参加≥8 学时继续教育,更新《农药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仓库温湿度监控设备每 3 个月校准 1 次,消防器材每年年检 1 次,相关记录需留存备查;
每年开展≥1 次应急演练,形成演练记录与改进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