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核验全流程(三级递进式)
(一)第一级:形式审查(3-5 个工作日)
1. 审核主体与方式
由企业所在地市 /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受理人员负责,通过线上系统对材料进行 “清单式核对”,无需企业到场。
2. 核心审核标准
审核维度 | 具体标准 | 常见问题与处理 |
材料完整性 | 需覆盖 “主体资质、人员材料、场所设施、电商专属” 四大类共 12 项基础材料(特殊品类需额外补充) | 缺失材料:系统推送《一次性补正通知书》,明确 “缺失材料名称 + 格式要求”,企业需 5 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视为撤回 |
格式合规性 | 1. 所有材料为 PDF 格式,单份≤5MB,扫描件无模糊、无倾斜;2. 需盖章材料(如申请表、管理制度)公章完整、红色清晰;3. 表单填写无错别字,企业名称、地址与营业执照完全一致 | 格式不符:如扫描件模糊、公章遮挡关键信息,直接退回补正,需重新扫描并按规范命名 |
主体资格初核 | 企业需为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 “兽药经营”,个体工商户直接驳回 | 主体不符: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注明 “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申请资格” |
3. 流程节点
系统自动抓取申请材料,触发 “完整性校验”;
人工复核格式与主体资格,每日 16:00 集中反馈结果;
合格则推送《受理通知书》(含受理号),不合格则推送补正通知。
(二)第二级:实质审查(10-12 个工作日)
1. 审核主体与方式
由市级农业农村局兽药监管科组织专业人员(含兽医技术专家)开展,采用 “线上核验 + 系统溯源” 结合方式,必要时启动实地核查。
2. 核心审核标准(分维度量化)
审核类别 | 具体标准 | 核验方式 | 合格阈值 |
人员资质 | 1. 质量负责人:兽药 / 兽医相关专业,普通兽药需中专 + 初级职称,生物制品需大专 + 中级职称;2. 执业兽医师:需注册在本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3. 人员简历:工作经历连续,无兼职记录 | 1. 学信网验证学历,职称系统核查证书;2. 兽医执业注册平台核验人员归属 | **** 符合,任一人员不达标则驳回 |
场所设施 | 1. 仓库面积:普通兽药≥20㎡,生物制品≥30㎡,冷藏库体积≥30m³;2. 分区标识:合格区(绿)、待验区(黄)、不合格区(红)清晰可辨;3. 设备配置:温湿度监控设备(精度 ±0.5℃)、通风设备、消防器材齐全,且近 3 个月校准记录有效 | 1. 比对仓库产权证明与布局图尺寸;2. 核查设备购置凭证与校准报告 | 面积、标识、设备三项均达标为合格 |
电商合规 | 1. 追溯系统:接入省级兽药追溯平台,可实现 “订单 - 物流 - 产品” 全程溯源;2. 处方药管理:有执业兽医在线审核流程,含 “处方接收 - 审核 - 存档” 节点记录;3. 交易记录:系统可存储产品有效期后 1 年的订单数据 | 1. 追溯平台后台核查接入状态;2. 要求企业上传 3 笔模拟交易记录演示 | 追溯、处方、记录三项均通过为合格 |
3. 特殊品类专项审查(生物制品 / 进口兽药)
兽用生物制品:由省级农业农村厅组织 3 人以上专家评审组,重点审核: ① 冷链运输方案(含温度监控点设置、断电应急发电机配置); ② 供货单位资质(生产许可证、GMP 证书、产品批准文号齐全且在效期内); ③ 仓库冷藏设备运行日志(近 1 个月数据无异常)。
进口兽药:核验海关报关单、入境检疫证明,确保与进口兽药登记证信息一致,无委托进口纠纷。
(三)第三级:实地核查(按需开展,3-5 个工作日)
1. 触发场景(满足任一即启动)
首次申请兽药经营许可;
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或进口兽药;
线上核验发现疑点(如仓库布局图与产权证明地址不一致、人员资质存疑);
近 3 年有兽药经营违法记录。
2. 核查流程与标准
核查环节 | 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100 分制) |
提前通知 | 审核部门提前 3 个工作日以短信 / 电话告知核查时间、人员、需准备的演示材料(如追溯系统实操) | 未按时通知扣 10 分 |
现场核验 | 1. 仓库:分区标识、温湿度设备运行、物料堆放合规性;2. 设备:冷藏库温度(2-8℃)、监控设备实时上传功能;3. 系统:电商交易记录调取、处方审核流程演示;4. 人员:质量负责人现场回答兽药 GSP 相关问题 | 仓库不达标扣 30 分,设备故障扣 20 分,系统无法演示扣 30 分,人员答非所问扣 20 分 |
问题反馈 | 现场出具《实地核查意见书》,注明 “符合要求” 或 “需整改项”,整改期限≤7 个工作日 | 未现场反馈扣 10 分 |
3. 整改与复核
需整改的企业需在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附照片 / 视频证明),审核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复核,整改合格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则驳回。
(四)第三级:结果公示与审定(3 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在省级政务服务网 “许可公示” 栏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受理号,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由市级农业农村局局长签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触发制证流程;
公示有异议:核查异议内容,属实则驳回,不属实则继续流程。
二、审核结果处理机制
(一)通过标准
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示环节均合格,实地核查得分≥80 分(如有)。
(二)驳回常见原因及处理
驳回原因 | 具体情形 | 后续操作 |
材料虚假 | 学历 / 职称证书伪造、场地租赁合同造假、追溯系统接入证明不实 | 列入兽药经营失信名单,1 年内不得申请 |
条件不达标 | 仓库面积不足、无合格执业兽医师、追溯系统无法溯源 | 6 个月后可重新申请,需补齐短板 |
整改无效 | 实地核查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 驳回后 3 个月内不得申请 |
(三)结果送达
通过:系统推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步生成电子证照;
驳回:推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驳回原因、法律依据及救济途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想办理电商兽药经营许可证,请随时联系邓经理办理。专业代办机构,提供企业资质一站式办理服务,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