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纯外资企业可以申请增值电信业务中的ICP许可证,且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深圳允许外资企业全资控股申请该许可证。以下是关于纯外资ICP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要求的详细介绍:
申请材料
企业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
股权结构图(需穿透至最终受益人,注明外资比例)。
外资股东的商业登记证书及公证文件(需公证认证并翻译为中文)。

人员与社保材料:
至少3名员工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包含技术人员,社保记录需与劳动合同匹配)。
3名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劳动合同。
技术负责人的网络安全认证证书(如CISSP、CISP)或项目经验证明。
网站与服务器材料:
域名证书(有效期需≥6个月,且以企业名义注册)。
网站ICP备案截图(备案主体需与申请企业一致)。
服务器托管协议(需明确IDC服务商资质编号,服务器需托管在广东省内或国内合规IDC机房)。
网站安全测评报告(由具备CMA/CNAS资质的机构出具,试点地区建议提交等保三级测评报告)。
合规与承诺材料:
《数据安全承诺书》及《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证明》(需法务或第三方机构签章)。
《不涉及违规业务承诺书》(使用工信部模板)。
企业及高管近3年无电信违规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外资审批材料: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由工信部核发)。
外方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如外方股东中占比最大者需占外方总出资额的30%以上)。
外方投资者近3年财务报表(需公证并翻译为中文)。
申请要求
企业资质:
申请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认缴制,无需实缴,但营业执照需明确标注)。
外资比例:
在深圳等试点地区,外资企业可全资控股申请ICP许可证,但需符合“内外资一致”管理标准,包括数据本地化存储、内容审核机制等。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人员要求:
至少3名员工需缴纳近1个月的社保,且岗位需涵盖技术、运营、安全等关键职能。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3年以上网络安全管理经验,并持有相关认证证书。

网站与服务器要求:
网站需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
网站服务器及数据库必须部署于中国境内,并提供托管协议或云服务合同。
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包括数据备份、应急预案等。
合规运营:
企业需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提交年报。
外资股东变更需重新审批,确保股权结构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