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开办一家印刷厂若涉及出版物印刷业务(如书籍、期刊、报纸、地图等),必须依法取得**《出版物印刷许可证》**。
这是国家对出版物印刷活动实行严格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文将为您详细讲解办理该许可证的条件、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帮助印刷企业顺利取得资质、合法经营。
《出版物印刷许可证》是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印刷企业从事出版物印刷活动实行的行政许可。
它与《印刷经营许可证》(一般印刷类)不同,后者仅允许印制一般宣传资料、包装装潢等品而出版物印刷许可证允许印刷书籍、报刊、地图等正式出版物,其门槛和监管更高。
二、办理出版物印刷许可证的主管部门
在北京市,办理出版物印刷许可证的主管机关是: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具体受理窗口:所在地的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出版窗口
办理流程中,区级部门通常负责初审,市级新闻出版局负责审批与颁证。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实施细则,申请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性质要求,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印刷服务”或“出版物印刷”等字样。
场地要求
有固定的经营和生产场所;
具备必要的印刷车间、安全生产条件;
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设备要求拥有与出版物印刷相匹配的印刷设备,如胶印机、装订机、印后加工设备等,设备需具备合法来源证明(如购销合同、发票等)。
人员要求
有符合条件的印刷技术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印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成品与废品管理制度、出版物印刷登记台账等。
以下是北京地区出版物印刷许可证的典型办理流程:
第一步:前期准备注册印刷类企业营业执照;
配齐设备、场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完成环境影响备案或环评登记。
向区新闻出版局提交申请表及以下资料:
《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章程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
印刷管理、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材料
环境保护相关材料,建议在提交前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上查看最新材料要求,以防遗漏。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检查生产条件、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及设备真实性。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新闻出版局将正式颁发《出版物印刷许可证》。
许可证上标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业务范围等内容。
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般为 20个工作日左右;
行政收费:办理出版物印刷许可证不收取行政费用;
证书有效期:五年,到期需提前三个月申请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