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内容:
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企业标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其中,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消毒器械还应当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
责任单位的卫生安全评价应当形成完整的,评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和评价资料两部分。
检验要求:
法规对送检样品、检验方法、检验结论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对消毒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时,应当对消毒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所有检验项目应当使用同一个批次产品完成(检验项目应符合法规要求)
首次备案的:应根据产品不同类别按规定检测, 检验应当在具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进行。
第一类消毒产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备案的,在对消毒产品进行检验时,只作关键项目。其中,消毒剂检验项目为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一项抗力*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消毒器械检验项目为主要杀菌因子强度和一项抗力*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生物指示物检验项目为含菌量的测定,灭菌化学指示物检验项目为颜色变化情况的测定。两年内国家监督抽检合格的检验项目可不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