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区域
防疫物资应急注册审批政策继续生效省(直辖市)的生产企业(具体可咨询综普ZOOP),无论原本是否为口罩生产企业,均可向市级联防联控物资保障部门(工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应急注册证明。凭该证明向省级药监部门提交产品应急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
应急注册证有效期为防疫期间有效(多数是1年有效期),期满前必须取得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方可继续生产销售。
常规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每满5年延续一次。
二、产品范围及类型
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外科口罩、防护口罩。无菌或者非无菌都可以。
快速测温计(设备):额温枪,耳温计,红外快速测温仪。
三、基本条件
场地:布局合理,有独立物料,包材及成品仓库,检验室,生产车间。大小满足生产所需,具体根据各客户情况规划;
车间:生产非无菌口罩,可以不需要净化,但需要有相应卫生管控措施。生产无菌口罩至少30万级净化车间;
检验:口罩防护服生产需要有微检室。额温计、耳温计需要有测量设备(室);
设备:满足生产所需的基本设备,检验器具(可以委外的检测不是必须要配备);
产品:符合对应产品的技术要求,通过必须的检测项目。具体检测项目开案后综普(ZOOP)技术老师会提供;
人员:有生产所必须的人员,如质量,检验,生产人员。人员具备基本资质要求;
管理: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所有条件,以确保产品质量持续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