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距离《融资zulin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三年过渡期到期只剩下半年时间。按照监管办法规定,2023年6月开始,融资zulin公司原则上都必须达到监管办法中的各项zhibiao要求,其中集中度和关联度相关规定是受融资zulin公司,特别是中小融资zulin公司关注的问题一一较小的净资产使得中小融资zulin公司在集中度和关联度的限制下很难快速提升公司资产规模。要推动公司规模不断增长,增资扩股成为很多中小融资zulin公司的方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增资扩股也并非易事。以下以外商系融资zulin公司为例,对公司在增资扩股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外商系融资zulin公司外资股权比例相关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zulin业管理办法》 (商务部2005年第5号) 、《融资zulin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融资zulin公司主要由商务部批准设立。一直以来,由于设立金融zulin公司对股东要求较高,设立内资融资租凭公司又较难取得审批通过,而外商投资融资zulin公司设立条件相对简单,因此许多企业都选择设立外商投资融资zulin公司进入融资zulin行业。长期以来,外商投资融资zulin公司都是国内融资zulin公司的主要存在形式。截至2021年底,全国融资zulin公司约为11,917家,其中外商系融资zulin公司就有11.417家,占比超过95%。
《外商投资zulin业管理办法》是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外商投资zulin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二)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但是《外商投资zulin业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2月废止,制定融资zulin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相关职责也于2018年4月由商务部划转给银保监会。融资zulin行业目前适田的监管办法是银保监会于2020年5月发布的《融资租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这份监管办法中,并没有对融资zulin公司的外资股权比例进行规定
作为《外商投资zulin业管理办法》中关于注册资本、投资额等要求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规定了“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但从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开始实施,原有的“外资企业=法”相应废止。新的《外商投资法》并没有明确是否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比例继续进行限制。
从执行层面来讲,商务部曾于2013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zulin公司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审批外资融资zulin公司时,应参照一并下发的《外商投资融资zulin公司准入审批指引》 (以下简称“《审批指引》”)开展工作。《审批指引》是此前各地审批外资融资zulin公司的主要政策依据,其中明确规定了“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而该《审批指引》至今仍未被废止。
按照《融资zulin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融资zulin公司由各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主要监管职责,银保监会也暂未在股东方面对外商投资融资zulin公司提出具体监管要求,而此前商务部的相关文件依然有效,导致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在对辖区内的外商融资zulin公司监管过程中,对外商股东投资比例是否可低于25%这一问题的应对和理解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