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REACH政策法规高度关注的一大要素,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明细自REACH起效迄今经历了数次更新变更。2021年7月8日,欧盟***化工品管理处(ECHA)将第25批8项评定物质列入SVHC候选物质明细,REACH高度关心物质(SVHC)明细宣布增加到219项。
REACH政策法规要求,当物品中的SVHC含量超过0.1%时,须在供应链管理内开展信息传送;当物品中SVHC含量超过0.1%且年产销量超过1吨时,须向ECHA开展通告。
依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从2021年1月5日起,向欧盟***销售市场推广SVHC含量超出0.1%物品的经销商应根据SCIP数据库查询向ECHA递交物品的相关信息。
假如推广欧盟***销售市场的“物品”产品中带有浓度值>0.1%的随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制造商或采购商应执行REACH政策法规要求的告之、通告等责任:在接到顾客资询时,需要在45天以内将有关信息给予给顾客;含量>0.1%且该物质进到欧盟***的总产量>一吨/年时,欧盟***制造商或采购商务必先向ECHA开展通告,商品即可在欧盟***销售市场。“物质或化合物”产品(如建筑涂料、印刷油墨等)若带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应向中下游使用人给予安全生产技术使用说明(SDS)。且2021年1月5日起,依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的规定,物品经销商务必在ECHA的SCIP数据库查询通告物品中SVHC物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