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企业在国外进行投资设立公司经营业务,根据政策相关要求,需要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或者核准。那么,备案和核准有哪些区别,什么情况需要备案,什么情况又需要核准呢?
首先,如果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就需要实行核准管理。其他类型的境外投资,则需要实行备案管理。
具体来说,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需要核准,包括以下: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2.发生占戈争国家和地区;
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4.其他的敏感国家和地区。
另外,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行业的也需要核准,具体包括:
1.武碶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2.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3.传媒;
4.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例如: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以及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平台。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系统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主体情况;
2.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
3.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4.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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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境外投资备案的直境外投资证书接投资、承包工程继续稳定增长。值得注意的是,中西部省份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外投资速度成倍增长,行业结构升级优化,带动中西部出口贸易和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数据显示,内陆省份山西省一季度境外直接投资1.1亿境外投资备案美元,同比增长2.8倍,对“一带一路”沿线境外投资备案的投资规模占到总额的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