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撤销该公司对该特许资源已完成的备案,撤销完成后,重新以其子公司为特许人对该特许资源进行备案。关于已有备案的撤销,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综合办事大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层现场办理:
(1)现有特许人已有的备案证明;
(2)关于撤销备案的《情况说明》;
(3)现有特许人向实际办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实际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还需注意:撤销备案后,如需重复使用被撤销的公司作为特许人对特许资源进行备案,则至少需间隔半年以上方可被批准。
关联公司的直营店能否认定为特许人的直营店?可以。所述“关联公司”仅指特许人的母公司、全资或jue对控股的子公司;且关联公司的直营店应从事与特许人系同一品牌、同一性质的业务。特许人以其关联公司的直营店作为自己直营店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上海市商务委目前要求提交的对应材料清单如下:
(1)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架构图,用以证明双方的持股关系及股权比例;(2)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公司章程;(3)两家直营店的门店照片及营业执照。特许经营备案申请办理流程1、申请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网上提交合格视为受理;网上提交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2、审查与决定
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3、颁证与送达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公告
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