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45001确定了机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表现自己合乎该标准:
开展个人评价和自我声明;
寻找组织利益相关方(比如:顾客)并对合规性确认;
寻找机构的内部组织并对自我声明确认;
寻找外界机构并对岗位健康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以上代表着依据ISO 45001创建的职业健康管理模式不一定必须认证,机构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自己觉得适宜的方法证实机构合乎该标准。很多机构之前觉得验证也是必须的,实际上验证仅仅证实机构符合标准的一种方式,不是唯一的方式。一部分组织为了能验证而认证,并不是为了运用取得成功的管理模式改变自己职业健康现况,只是为了用验证的证达到参与投标要求。这个时候就需要社会发展多方正确对待创建职业健康管理模式的实质使用价值,不必继续做“脱节”的事。因为不管机构采用上边的哪一项合规性证实方法,都要我们一起培养信用机制,实打实的工作,若无其事的开展自我声明,进而心安理得地得到别人的认同和信任别人。
3.融合
ISO 45001发布之后,再加上之前的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 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这3个标准的结构与基本上术语一致,这就为公司将好多个管理体系融合成QHSE管理模式打下基础,那也是追求完美标准化和简单的反映。
但在在我国,如今相当一部分中国公司既运作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还在建立与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化,此二项有许多重复资料及工作中。现阶段,在我国已经修定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希望在2021年3月后,严格遵守ISO 45001时(现行标准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会到2021年3月被吊销)为机构减负增效,都将职业健康管理模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有效整合,防止公司的重复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