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适用于通过网站或APP开展有偿信息服务的公司,如在线课程、图库模板、连载漫画、付费资讯、网络游戏、供需匹配、货运信息、同城信息网、方案网等业务网站。
1、申报条件
(1)执照注册资本至少100万;经营范围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2)股东追溯至任何一级均无外资;
(3)域名持有者是申报公司,对应网站已做好备案,网页内容符合申报标准;
(4)公司社//保户内至少有3名职员在缴纳社//保;
(5)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2、基本材料
(1)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材料;
(3)域名证书;
(4)3名职工近一个月的社//保清单;其中1名计算机人员的毕业证书;
(5)承诺书等;
(6)公司基本信息、网站服务器信息、社//保职员信息等。
审批部门:江苏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