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企业加快“出海”步伐,“出海”成为部分行业的“必选项”。其中,跨境并购作为境外直接投资最主要的方式之一,与绿地投资、对外工程承包等其他模式相比,往往更有利于并购方快速获得厂房、设备、知识产权、雇员等生产要素、快速进入当地市场等。近年来,越来越多中国企业通过跨境并购的方式“走出去”。
对于寻求海外扩张的中国企业而言,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投资备案是迈出国际化步伐的重要一步。它不仅是企业对外投资的通行证,更是企业全球布局的基石。
ODI是什么?ODI,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指的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团体或个人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拥有持续经营实体的投资活动。通俗一点说就是:想要把资金合理投资到海外,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才能将钱汇出去。
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要做ODI备案?
1、海外直接投资、并购及扩张需求的企业:当企业计划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并购项目或扩大现有业务时,需要通过银行向境外项目汇款。根据中国现行法规,银行在处理此类跨境资金流动时,会要求企业提供ODI备案文件作为合法依据。
2、国外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若企业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并打算为其在当地银行开户,部分情况下,当地银行会要求提供来自中国母公司的ODI备案证书,以此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从而允许开户并接收来自中国的初始投资款项。
3、返程投资:当中国企业先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再通过该子公司回流资金至国内成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或其他形式的外资企业时,国内银行在办理相关外汇手续时,会要求提供最初的ODI备案文件,以确认资金流向的合规性。
4、海外上市(红筹/VIE架构搭建):许多中国企业在筹备海外上市时,会采用红筹架构或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架构。这些架构的搭建往往涉及复杂的跨境资金流动和股权安排,进行ODI备案能帮助企业更顺利地完成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同时也便于未来的资本运作和投资退出。
5、跨境电商业务开展:对于有大额资金出入境需求的跨境电商公司,为了保证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定性,进行ODI备案是转型为合法跨境贸易主体的必经之路。这不仅有助于企业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简化跨境支付流程,提升交易效率。
二、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的申请条件
1.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和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 符合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主体需是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很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 符合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
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通过审查的概率才会高!
4. 符合财务要求
建议净资产回报率**是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且近一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要出现亏损。
三、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流程
1. 发改委立项:
向发改委提交项目信息和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境内投资者需签署所需的法律文件。
发改委会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给予核准或备案,发放相应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2. 商务部审批发证:
向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境外投资计划等。
商务部审批后,将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证书有效期通常为两年,企业需在此期限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3. 外汇管理局备案:
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银行作为外汇管理局的代理机构,进行外汇审核。
投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如500万美元以上)的,还需向外汇管理局报告。
外管局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ODI备案流程复杂且耗时,涉及多个****的审批和大量的文件准备工作 ,可能需要2-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所以建议选择有经验的专业机构来协助处理ODI备案,不仅可以节省时间,还能提高通过审批的可能性。
四、ODI备案的好处
1、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ODI备案为企业提供了官方认可的渠道,使得企业能够以合法方式将境内资金转移至境外,并在海外获取的利润能够合规地返回国内,避免了合规风险和法律障碍。
2、税收优惠:企业可以通过ODI备案享受到境外投资目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竞争力。
3、资金管理和灵活性:ODI备案后的资金汇出和利润汇回方式相对灵活,批文的有效期较长,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资金管理空间。
4、海外上市便利:ODI备案对于计划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尤为重要,它可以帮助企业规避合规风险,为上市铺平道路。
5、政府补贴和奖励:部分情况下,企业通过ODI备案进行海外投资后,回国再投资时可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资金补贴或其他形式的支持。
五、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后称《发改委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以下称“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1]
分析前述规定可知,企业在进行发改委部分的手续前,应明确两部分内容:其一,自身项目是否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其二,自身项目应当进行核准还是备案,以及应在何处办理具体手续。
《发改委11号令》第二条对于境外投资的内涵进行规定,境外投资指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换言之,除直接对外投资外,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也属于《发改委11号令》所规范的范围。同时,该条还对境外投资的外延进行简要举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投资项目内容及投资主体性质而定。企业开展敏感类项目的,应由国家发改委进行核准;非敏感项目的,则由国家发改委或地方省级发改委进行备案。
办事机关的选择,根据如下规则确定。敏感项目只能由国家发改委核准,而对于非敏感类项目的备案机关,根据“主体+规模”原则确定。主体为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的,一律由国家发改委备案;主体为地方企业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发改委备案,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综上,只有地方企业开展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在地方省级发改委处理,剩下的均在国家发改委完成。
□ 机遇:共建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不断深化“走出去”战略,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能源矿产行业企业的并购和投资,打开了“走出去”的窗口;通过并购方式快速发展高科技产业的需求突出;部分产业完善全球供应链的需求日益增加;近年来,为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境外投资监管标准愈加明确且相对放宽,外汇资金流动便利性显著提升
□ 挑战:近年来,全球政治经济形势愈发复杂,多个主要投资并购目的地收紧了对外来投资和并购交易的监管,监管审批在交易中的不确定性愈发突出;企业在进行跨境并购时,可能会因为不熟悉目的地的法律体系而面临法律风险;企业对跨境并购交易流程的把握程度有待增强;并购完成后还须对目标公司进行管理整合
□ 未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将继续成为热门目的地;须高度重视地缘政治风险;法律政策将进一步支持企业海外并购;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能力不断提升,海外布局不断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