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条件
1,xingzhengchufa决定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2,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修复期限应满 1 年及以上;
3,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xinyongxiufu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国家机关对xinyongxiufu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复流程
01失信企业向作出xingzhengchufa的主管部门提出xinyongxiufu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xinyongxiufu申请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xinyongxiufu承诺书。
02主管部门审核,出具xinyongxiufu确认通知书。
03失信企业将修复材料提交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各县(市、区)企业也可将修复材料提交给各县(市、区)信用办,由各县(市、区)信用办统一代为办理。
严重失信行为xinyongxiufu提醒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xingzhengchufa信息xinyongxiufu申请人除参照一般失信行为xingzhengchufa信息xinyongxiufu要求外,应主动参加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并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信用报告,经信用中国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xingzhengchufa信息,均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异常经营名录申请移出提醒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可以按照规定主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尽早完成xinyongxiu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