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册的基本要素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二十七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注册地应符合相应监管服务要求,并承担以下职责:
(一) 监管服务要求
1、区县要设立由发展改革、金融办、工商、商务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为本区域股权投资企业提供服务。
2、有为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管理制度、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熟悉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运作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3、有相对集中的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