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 (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12.四大AMC
即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是长城、东方、信达、华融。1999年10月中旬,为了集中管理和处置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历史遗留目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不良贷款,我国政府成立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四家AMC,分别收购、经营、处置来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约1.4万亿元不良资产。
13.省级AMC
在三中全会强调“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和当前不良资产市场进入春天的背景下,截止2015年全国各省先后成立了18家省级地方AMC,省级AMC即省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14.不良资产标准化
标准化资产,指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债权性金融产品或股权性金融产品。与标准化资产对应,非标准化资产主要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其范围更为广泛。主要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这类资产一般不公开发行,风险较高,流动性也低,缺乏标准化的证券特征,但名义收益率会高很多
而我们所讲的不良资产的标准化概念可以称之为行业标准化,因为中国的不良资产市场和业务的不成熟,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包括组包、议价、尽调标准化、处置标准化等等,这也是目前很多不良资产从业人员致力于打造的一个目标,现实不良资产流程的标准化和产品的标准化。
15.不良资产证券化
不良资产证券化(NPAS)包括不良贷款(NPL)、准履约贷款(SPL)、重组贷款、不良债券和抵债资产的证券化。NPAS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以美国、意大利、日本和韩国为活跃,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都曾经深受银行体系坏帐的困扰。就其含义而言,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资产拥有者将一部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经过一定的组合,使这组资产具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再经过提高信用,从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流动的证券的一项技术和过程。
16.互联网+不良资产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流行,投资人创新新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将互联网引入不良资产的处置,打造不良资产的互联网处置服务平台。先后成立的包之网、资产360、青苔、搜赖网等多家线上互联网处置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