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已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出口企业应将退税款返还主管税务机关,在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应提供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出口企业应在退运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证明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到第二税务分局办理,生产企业及小规模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一、一般出口退运分析:
手续和操作流程
向海关提供退运说明书(由国外客户配合开具的退运证明)、原出口时涉及到的报关报检等所有资料以及退税手续处理。(何种出口方式?是否退税?是否核销?不同情况下处理情况又有不同)
时间及成本
海关审核过程是弹性的,视具体案例,处理时间为一个月至半年不等,期间会产生金额巨大的码头费;若不能通过海关审核,则需要重新拟定相关文件申请或退回到国外。
负面影响
退运货物发生后,相对应的海关统计数据,会使企业产生不良的海关信誉和关务记录。
二、解决方案创新:
维修地选择香港
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在物流方面特别发达,但是在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等维修各环节成本上费用不菲。可根据货值、维修工艺流程、是否需要大型设备等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维修地选择保税区
在深圳设立的保税区其实是对香港功能的一个有益补充,在加工、维修、检测等围绕仓储进行的企业物流服务上,深圳福田保税区在物流成本、人工成本以及料件更换上具有相对性优势。
深圳出口加工区和福田保税区在相关成本上存在差异,基于深圳出口加工区可以操作新旧退运,可利用面积和操作成熟度上考虑,联想、IBM、理光、富士康……很多大型厂商都在深圳出口加工区进行退运返修设立了保税仓库。
三、创新方案解析
保税区有“境内关外”的政策,即是在国家边境内,但又不是国内海关所管辖的,货物从国内进入保税区等于出口,从保税区进入国内等于进口(要报进口关),地位和香港一样。因此从国外退运的货物退到保税区还等于货物留在国外,还没有办理进口申报, 所以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
方案优点如下:
1、手续简便。无须办理复杂的退运手续,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 无需交纳保证金。
2、交通便利。一号通道连接香港与深圳福田保税区,在时间和成本上大大节约,特别从香港码头提货到福田保税区(进区仅需打EDI单)只需3小时。维修成本是香港三分之一。
3、无负面影响。因检测维修服务是海关及为了切实解决企业物流问题而特殊批准的,而且加工地点是保税区域和一般区域是隔离开的,故此在税务、工商、外汇等环节都省略了,不存在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