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美容皮肤科诊所要什么证件?有哪些要求和办理流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新开的医疗美容诊所需要哪些文件和要求?以下解释仅供参考。
新开设医美诊所所所需证件
01.医师资格证书
02.执业医师证书
03.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备案
04.职称证书的职称资格证书
05.护士资格证书
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主诊医师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登记机关登记。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的经验。其中,负责美容外科项目的人员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经验。
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美容牙科或者口腔科临床工作经验。
(四)负责实施美容中医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当具有3年以上的中医和皮肤科临床工作经验。
经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学习合格,或在三甲公立医院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一年以上。
六是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美容诊所的经营范围主要取决于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和美容中医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表现。申请时申请哪些专业信息?
医疗美容诊所诊疗科目的许可要求范围
诊断和治疗的科目范围
医疗美容诊所的诊疗科目包括: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
诊断和治疗科目许可的数量
美容诊所只能允许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两个科目。
医疗美容诊所批准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包括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
医疗美容诊所医疗技术科室设置要求
按照批准的诊疗科目,设立相应的医疗技术部门。
美容外科:至少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科:至少有诊疗室。
美容科:至少有美容治疗室。
中医美容科:至少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医疗美容诊所人员要求
基本要求:每个科目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和一名护士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
主诊医师要求: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登记机关登记。
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如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
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的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临床工作经验。
负责实施美容中医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分别从事中医和皮肤科三年以上的临床工作。
主诊医师经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或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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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门诊基本设定标准
01.床位
至少有4张美容治疗床,2张手术床,2张牙科综合治疗椅,2张观察床。
02.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有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可以有美容中医、美容治疗室。
医疗技术部门:至少有药房、实验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03.人员
(一)门诊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在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张手术床平均至少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三)平均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至少配备1.03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有五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主治医师。所有医生均应具有《医师资格证》并注册执业。
(5)每个科目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6)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的护士,所有护士均应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注册。
(七)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
04.选址
(1)门诊所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1-2万人。
(二)新增门诊部与诊所之间的*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包括医院)或医院之间的*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
(三)选址应与周边托幼机构、中小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进行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和疾病预防的要求。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居民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没有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求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05.建筑、设施和环境
门诊部应采光通风良好,建筑设计、设施应符合诊疗和管理要求,体现以患者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和美学要求,营造和谐的医疗和人文环境。
(一)门诊部比较独立,有单独的通道。
(二)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张美容治疗床和每张牙科综合治疗椅的平均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诊所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门诊部地面应采用防滑防噪材料,墙面应采用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建筑布局符合卫生要求,要有一定的区域划分。人和物流要合理,污垢和清洁要相对分开。
(五)门诊部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保、放射卫生,要经过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等部门的检测和验收。
(六)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7)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布局应符合医院感染控制专业要求,有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并配备相应的手术设备。在两张手术床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张手术床,手术室的使用面积应增加7平方米。
(八)药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九)检验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06.设备
(一)基本设备:手术床及成套美容外科设备、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汽灭菌设备、电凝器、电吸引器、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纹眉机、激光治疗机、冰箱、消毒柜、牙科必备消毒设备、具有互联网功能的计算机。
(二)有其它设备与进行的诊疗科目相对应。
药房应配备并提供适合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的仪器和设备。
0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基本标准、护理技术操作基本标准、感染管理基本标准和消毒技术基本标准,并可作为一本书使用。
符合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注册资本到位不低于150万元。
整形外科门诊基本设置标准
01.科室设置
至少有整形外科,观察室,手术室,药房,实验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02(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整形外科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的整形外科医师;
(三)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03.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在两台手术床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手术床应增加手术室使用面积7平方米。
04.设备
(一) 基本设备:
(二) 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整形外科手术器械吸引器、显微镜、电冰箱、双极电凝器、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05.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06.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美容皮肤科诊所的条件要求办理流程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美容皮肤科诊所·条件要求
0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审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0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所需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美容皮肤科诊所基本设置标准
01.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
02.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
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03.人员
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护士。
04.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05.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消毒柜、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电凝器、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超声波、治疗仪、消毒柜、纹眉机、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0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07.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诊所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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