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负责制定本市医疗器械生产和使用环节市级年度监督抽检和在用医疗器械风险监测工作计划;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市级年度监督抽检工作计划;风险监测处负责汇总本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市级年度监督抽检和在用医疗器械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统一下发。
我公司主要经营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资质审批;代办北京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批、代办公司注册、代办公司变更、代办公司注销、代办公司吊销转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代理进出口备案、餐饮许可证审批、图书经营许可审批。可提供注册地址。出租北京医疗器械库房,代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医疗器械二类备案
第四条 医疗器械市级年度监督抽检和在用医疗器械风险监测工作计划,应根据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明确抽检目的、任务分类、产品范围、抽样范围、监测数量、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完成时限以及抽样单位、承检单位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