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m适用:郊区或非标化工地
2.5m适用:市区或标化工地
蓝色维护:兰色或其他颜色的彩色压型钢板,需浇筑导墙。
其费用列入措施费,包干使用。
摘录自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1:
房屋建筑、市政、民防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部分摘录如下:
现场围挡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市容景观道路及主干道的建筑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m;
(2)建筑工程应当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的实体围挡;
(3)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砼砌块等墙体;
(4)市政、公路工程可采用统一的、连续的施工围栏;
(5)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实体大门,宽度不得大于6m,严禁透视及敞口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