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方法:
1、强化建筑施工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建立项目部应急处置电话,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在出入口上墙公布;
二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督促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各级部门、企业对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提高职工自救能力。
2、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
在施工现场,所有作业必须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特别是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的清晨、中午、夜间等时间段,在施工作业中更应有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杜绝“有施工作业无安全管理”。
3、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5),扩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覆盖面;
二是修订完善《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强化创建公示、阶段验收和摘牌处理,简化专家现场检查,突出标准化工地创建的过程管理,突出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4、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深化和完善差异化监管方式,严格实施重点监管制度,把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到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和区域。
5、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领域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甬建发〔2015〕205号)》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组织对全市安监管人员进行安全监管执法培训。
6、严格事故查处:
一是对发生事故的建筑工地实施挂牌警示;
二是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各方主体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扣除信用分,并列入季度重点监管名单;
三是上报省建设厅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分别进行暂扣和收回;
四是取消事故责任单位有关工程质量安全评优评奖资格;
五对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了安全生产警示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