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入户
2016年11月21日之前,在惠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惠城中心区(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
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
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三、人才入户
惠城中心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
1、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市直属或惠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惠城区(包括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湖镇)
1、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四、投靠入户
1、夫妻投靠入户
夫妻投靠的,以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2、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3、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父(母)投靠子女的,以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