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东莞的博士人才,可享受至高100万元补助。
即日起至5月25日,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人才可报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6人、专业技术岗位13人,市属国有企业岗位9人。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和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到事业单位任职的,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聘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或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到市属国企任职的,聘任企业中层副职岗位(或相当岗位,含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
符合条件且入户东莞的可享受至高100万元的补助,其中包括20万元安家补助(税前),以及8万元/年的生活津贴(税前,分10年领取)。
博士研究生任职试用期1年(国企岗位博士研究生任职试用期半年),☞低服务年限5年。
试用期满后,享受相关补助和津贴。
对已领取东莞市安家补助或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对已领取单位发放的住房津贴和租房补贴的,安家补助按扣除已领取部分发放。
未经批准且未达到至低服务年限离开东莞工作的,需返还已领取的安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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