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要求:
1、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并且环境整洁,干净;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经营鲜活畜禽、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应当间隔一定距离有效分开;
5、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场地条件。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治理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明复印;
3、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并附生产加工场所所在地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并附生产设备、设施购置资产证明或租用证明复印件;
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及上述有关人员(6人以上)符合有关规定的学历、职称、资质、培训证明、一年以上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食品检验设备清单;
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及清单;
9、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证明其满足产业政策规定的相关文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被授权人复印件、照度证明材料、生产车间和仓库自然通风的符合性证明材料等;
1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电子版。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地相关部门受理申请;
3、审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到实地勘察;
4、核准,相关部门通知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
5、发证,相关部门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