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低限额为省内业务100万元人民币,全国业务10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有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5、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8、系统已通过工信部评测(网站备案系统、资源接入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证-企业材料
申办企业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3、社保证明及员工证明文件
4、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5、公司章程
6、与基础运营商签署的机房租赁协议(自建机房需先通过机房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