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条例》的起草,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特许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条例》坚持了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考虑相结合。
二是坚持我国国情与国际惯例相结合。
三是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四是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二)《条例》的几个基本特点
从《条例》确立的主要制度看,体现了如下几个特点:
,以被特许人保护为侧重点,符合中国特许经营的现状。
第二,以特许人的信息披露为核心,体现了与国际立法的接轨。
第三,以事后备案为监管手段,反映出政府职能的转变。
第四,法律责任明确,保证了《条例》的贯彻落实。
以上几点,是《条例》突出的特点,也是核心的内容。上述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商业特许经营的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为特许经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包含五章34条。
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商业特许经营的定义、监管方式以及举报制度。
第二章《特许经营活动》,第7条规定了两店一年的制度。第8、9、10、19条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配合这一制度,商务部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11条明确了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规定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同时体现了侧重保护被特许人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