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相关部门发布了2020年《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要求,所以安徽省特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那么安徽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条件和申请补助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安徽省各地市困难企业又是怎么认定的,它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关于安徽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的相关信息内容,该项目2020年全年都是可以申请的,所以不用担心申请时间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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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统筹地区适用条件
2019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市级统筹地区,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政策实施期限为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9年末基金备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市,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补助。
2020年安徽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条件
(一)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中企业。
纳入省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1、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可补缴);
3、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二)各市自行组织认定的企业。
各市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就业工作实际,通过企业申报、联合审核方式,对本地区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以外的企业(含在本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省属企业)进行认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
各市自行组织认定的企业,除满足前款条件外,还需符合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条件。
生产经营困难认定标准,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综合参考企业进出口额或所得税缴纳额降幅等因素自行制定。
2020年安徽省困难企业申请条件(这里小编以合肥市为例)
原则上向劳动密集型企业倾斜。
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可补缴);
3、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4、2019年度生产经营亏损或2020年连续三个月出现亏损,有未执行完或2020年新签订的生产订单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的企业。
2020年安徽省困难企业申请程序(这里小编以合肥市为例)
1、县(市)、区人社部门初核。
符合条件的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见附件1,其中企业盈亏情况原则上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表(见附件2)汇总报至市人社部门。
2、市级部门会审。
市人社部门汇总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清单,与市发改、经信、财政、商务、环保、税务部门联合会审,确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名单。
2020年安徽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补助标准
稳岗返还资金按6个月2019年末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7500元)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一次性发放。
同一企业2020年度只能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或稳岗返还其中一项。
2020年已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同时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可申领稳岗返还,但应扣除2020年已享受的失业保险费返还金额。
关于上述所讲安徽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条件和申请补助标准以及申请时间等事项内容,并且还以合肥市为例,给大家举出了安徽省困难企业的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这一系列的问题解答完,相信大家对于安徽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应该有了一个比较全的了解了,那么如果您家企业想要申请该项目的话,也是可以直接联系卧涛科技小编的,对于安徽省的项目政策申报,都是可以找小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