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受理条件
1.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
2.职业中介需有三名以上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人才中介有五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到县区级人社部门;
2、审查:经办部门审查材料齐全和真实;
3、实地考察: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4、发放证件:复审后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现场交电子版);
2、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赁的须附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3、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中介需有三名以上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人才中介有五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4、属单位开办的须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