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所说的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为网络用户提供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网络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文化许可证申请需要的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机
移动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公司以“关注、急致、口碑”的价值观,通过的专业操作,为客户排忧解难,赢得了众多企业和商户的信赖和好评,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追求,一定能够实现与中小企业及各商户的互利共赢,并同各企业和商户一道逢勃发展,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