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材料明细
上海静安区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材料明细
办理许可证所需条件:
1、 纯内资企业
2、 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3、 三名主要管理人员有影视类职称/业绩证明
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简历、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 三名主要管理人员的材料;
① 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毕业满两年,广播电视相关专业);
② 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 (高学历到现在工作的单位,写明年限、单位、职务)
③ 业绩证明;(两部影视作品截图,打印影视片片名截图+字幕表本人名字出现的截图,注明该视频播放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