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两店一年”到底是什么样的“两店”?
怎样的“一年”才算满一年呢?
一、“两店”
根据《条例》第三条只规定,特许人必须是企业,也就是个体户不行。
是不是意味着这“两店”也需要是企业呢?
不是的,实践中只需要“两店”属于“直营店”就行,即需要特许人直接经营或者由特许人控股的公司直接经营的店铺。
形式可以是子公司、分公司、个体户、“店中店”。
这里另外一个问题又来了,什么叫特许人控股的公司?实际上就是关联公司。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来看,关联公司就是特许人的母公司或特许人的自然人股东、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公司。
简单说,关联公司要认定为直营店,要求特许人对该公司的资本控股应当在51%以上。
以上是直营店形式上的要求,那么,直营店的实质要求有哪些呢?主要是两点:
一、直营店所经营的业务与特许经营业务的领域要相同;
第二、直营店运营模式与特许运营模式要保持一致。
为什么对直营店要求这么高?因为要证明特许人拥有成熟的、比同行业更好的经营模式,直营店是好的证明材料。
二、“一年”
“一年”只需要两个直营店成立满一年就可以吗?
答案是否定的。
这一年,还要求两个直营店实际进行商业经营。
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一年”时,会将起算点倒推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的一年前;而且,要求直营店在特许人开展特许业务之前一直是持续经营状态。
也就是说,这一年特许人不再经营特许经营业务或者终止营业,即使形式上经营期限超过一年,也不符合规定,备案不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