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无船承运人注册注意事项:
1.如果有上海地区的企业或代理机构发现通过企业注册功能注册时提示『该企业已存在!』,是由于该公司已在系统中注册过或系统中收录过该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等证书信息。
也请通过『已有证书企业注册/已注册企业新增帐号』进行注册。
2.申请人务必注册本公司的帐号进行业务申报,切勿用A公司的帐号为B公司进行业务申请。
尤其拥有子公司的公司和为多家境外企业申报的代理机构。
3.注册时请注意,系统登录名只能包含小写字母。
密码必须同时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符号中的三种。
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帐号。
4.所属机构及业务权限信息选错的企业,登录后点击左上角的个人资料-修改,重新选为正确的,即可正常进行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