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服务分类:行业准营-其他
法律效力:管理性的强制规范
受理方式:网上受理
办理流程
1.企业网上注册:特许人应先在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网(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按照提示和要求逐项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登陆账号和密码于特许人注册时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2、企业网上填报:特许人获得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备案企业用户登录”栏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备案材料,上报备案材料后告知窗口部门。系统中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电子版文档,应上传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3、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7日内补充提交,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
4、企业网上打印并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网上填报的信息予以审核并通过后,企业登陆系统按照打印材料目录逐项打印后装订成册提交至商务主管部门。
5、商务主管部门公告: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打印材料并与之前企业网上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对申请备案的企业在系统网站上予以公告。
设定依据:
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令第485号)
2.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
3.《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86号)
4.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关于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系统改版试运行的通知》
申请条件:包括登记注册住所地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且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
办理时限: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