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游戏发行和游戏交易不能同时申请的)
3、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4、艺术品
5、演出剧(节)目、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
6、动漫产品
7、展览、比赛活动
8、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
申请网文证书需要审核公司的网站,网站要符合要求,包括人员要求、地址要求、经营范围要求,各个省的申请流程也是不一样的,时间大约在1-2个月,有问题请随联系我们办证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主要分为以下六个类别:
如果企业没有申请文网文许可证并且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业务后果会怎样?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