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请互联网信息药品服务许可证开展业务上海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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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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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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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请互联网信息药品服务许可证开展业务上海处罚决定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四)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五)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

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六)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需要的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网站域名证书。

(三)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

(四)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

(五)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法人配合签字、配合盖公章。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服务流程

1、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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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布时间
2021-08-03 09:07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2451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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