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算注销公司吗?
自从实行简易注销以来,很多中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来回答大家这个问题。
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程序相比,在注销的条件,注销的流程,注销所需要的资料,注销的时间方面,都比较简便快捷。相对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有以下不同:
1、简化注销程序
多个试点地区,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和公告。如浙江省、市、沈阳市,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及公告,,“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不再进行公告”,天津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决议注销,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不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备案登记”。
2、简化申请材料
试点地区大多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证明。如浙江省,“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而直接以申请表格替代”,,“未开业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不再提交清算组备案证明、清算报告。”,市和沈阳市,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及清算组备案证明。
3、创新简易注销的公告形式,缩短公告时间
普通注销登记应公告45天,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地区的方案中,都做了不同程度的简化。天津市、、浙江省都指出,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其他几个地区也都选择其他网络系统进行公告,不再严格要求难度相对较大的公告。此外,各地对于公示的时间要求大多有所缩短,如公示期限设定为10个工作日,浙江省为10天,市为7个工作日。